人的三元本質─靈,魂,體

描述並闡釋有關原罪、新生、超感的狀態、以及屬靈的身體
作者:J. B. 赫德(Rev. J. B. Heard, M.A.
增修二版  一八六八年

再版序

為了本版的付梓,筆者對全書再行徹底的檢閱,並針對第一版中若干失察的錯誤,進行了更正。

我願在此對各方的賜教表達我的感謝,他們的匡正,激勵我進一步的探究屬魂本質與屬靈本質間的區別及意義,這些要點,亦是解決今日許多神學爭論的關鍵。有人指摘我,論到人重生之前的良心時,有時用死了來形容,有時又說是睡了,反覆不一。這些賜教者認為,有死就無睡,有睡就無死。然而,筆者並不認為死與睡,在邏輯上對立,而有其一無其二。我們可以這樣說,良心在執行其更高功能(或作屬靈功能)的事上,乃是死的;但是在衡量人與人之間的是非對錯上,它是蟄眠的。死與睡僅是程度上的差異,一個是失去知覺,另一個是失去生命的功能。筆者認為,一個人良心的徹底死亡,意即他的良心,再也無法從沉睡中清醒。這樣的人,因其良心失去功能,無法碰著救恩,成了在救贖範圍之外的人,也就是我們所知,那些永遠抗拒福音的惡人。另一方面,若是一個人的良心清明且活躍,就不會落在失喪的光景之中;這樣的人,他肉身上的出生,將會等同於他的重生。真理是平衡的,它位於奧古斯丁(Augustine)與伯拉糾(Pelagius)─這兩個極端之間的黃金中心點。在魂與靈的辨別上,希臘教父們似乎觸及了這個為拉丁神學所遺失,甚至連路德教派,喀爾文教派都未能觸及的黃金中心點。若是本書有幸能使讀者明白此公開辯論(這等辯論現已因對該主題透徹之探究而日漸消失)的真正意涵;那我也只不過是照著巴特勒主教(Bishop Bulter)的智言:「這樣一本為人類經年擁有的書,必定包含許多未察的真理;唯有那些對聖經中偶現之隱晦啟示加以探究的有識之士,才能真正領略其中的全貌。」略盡棉薄。

│回目錄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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