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學院派所教導的靈魂不滅教訓,是無法建構出一個健全並合乎聖經的心理學體系。民俗信仰與思辯哲學,均已超出了對來世直覺的範疇,而各自發展出其不同的理論。其中唯一可取的是:人裡面的良心告訴我們,凡人必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這個事實。哲學家的思維與詩人的想像力,均無法為聖經心理學提供任何線索。柏拉圖既不認識死的毒鉤乃是罪,又如何能領略死的真正意義,和明白承受永遠生命的本質是什麼?然而,接受柏拉圖靈魂不滅論,作為基督教基礎真理的人,也還是那些反對柏拉圖先存論,並反對其肉體原罪觀點(亞歷山大學派之錯謬,大多在此)的人。正如哲學家在對神的觀念上,僅將劇場意識改換成了洞穴意識,亦即雖摒棄了多神論,卻反落入了泛神論;同樣,在(靈)魂的論證上,為了駁斥早期的唯物論,他們也矯枉過正的,岔入了唯靈論中。在荷馬的時代,人們認為亡靈乃是脫體的氣息,因此較神所流溢出來的物質身體(material emanation,見新柏拉圖主義流溢論)略勝一籌。然而,稍後時期的觀點,卻推向另一極端。他們認為(靈)魂是人的位格,而身體只是一個軀殼。新柏拉圖主義者(Neo-Platonist)詳盡的將身體與(靈)魂的關係,比喻為房屋和人、帆船和水手、瓦器和水等;甚至有些人崇尚(靈)魂而教導,人之有體何其不幸。他們認為,人的墮落在於穿上肉體,而救贖不過是擺脫這個塵世的束縛。因著這些唯靈論者的偏頗觀點,初期教會從未將柏拉圖視為盟友,反之,將其視為可怕的對手,是製造教會難處之諾思底異端的源頭。而靈魂的不滅,非但沒有被採納,反而因其與身體復活之教義相左,而遭到棄絕。兩造之間的整合,到了奧古斯丁,才略見端倪。然而,最初四個世紀的作家們,幾乎無一例外的將其視作兩個相對的理論;他們從未尋求整合的可能,只希望柏拉圖的靈魂不滅論,能夠被身體復活的基督教義所取代。

但是,曾幾何時,人們的觀念隨著時代的轉移而變遷。直至今日,整個時代潮流的歪風,還是以單調空洞的唯物主義為軸。也正因此,使得基督教的衛道人士,甘心拾起並擦亮這些曾被敵人用來攻擊自己的武器;唯靈主義所強調的靈魂不滅,如今也成了教會眼中有利的論據。眼見這個唯靈主義與基督教的結盟,在巴特勒主教身上達到了極致,不僅見於其至高良心的論點,更見於其對人內裡不朽本質的論證。擁護唯靈主義的論點,也被當成了真理的依據。我們願意大方的承認,在罷黜唯物主義的事上,我們誠然感謝對方的援手。但是,所有這類的盟合,都是有代價的,因為衛道家必須在基本信念之外,兼為世俗哲學的立論負責。他不再像昔日般自由,可以直接來到神活潑的話語跟前,從真理的源頭,實際親身的探求真理。他必須尋找經文來遷就其論證,而不是直接閱讀並領會經文的思路與意涵。這些只是與唯靈主義結盟的眾多弊端之一。正如傳統之於羅馬天主教,自然宗教將成為今日改革宗神學家肩上的重荷,足以令其本身與聖經一同歸盡。若是聖經心理學無法像聖經倫理學那樣,從院派哲學的糾纏中掙脫而出,它就永遠無法名符其實。如同華德洛與查摩斯(Chalmers)對天然美德(natural virtues)與基督徒的聖潔(Christian holiness)之間的釐清(二者彷彿只是稱謂的差異);我們盼望藉此指出聖經心理學與院派心理學的不同,並且不論聖經心理學和唯靈、唯物二主義之間有幾許之雷同;聖經心理學實為上述二主義之外,另一個關乎人類本質的獨立理論。一旦對其有正確的認識,就會發現其與唯靈、唯物二主義個別的相似之處,都微乎其微。(第二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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